城市发展中,“看不见”的地下管线,发挥着越来越不可或缺的作用。

  燃气、电力、给水、排水、再生水、通信……地下管线的重要性,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尤其是在项目建设中,如何建设好、保护好、管理好地下管线,涉及城市安全发展,也关系到居民日常生活。

  6月2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该局日前已印发《成都市地下管线建设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旨在建立健全成都市地下管线建设、保护全流程监督管理机制。

  《管理办法(试行)》所称的地下管线,是指埋(敷)设于地面以下的燃气、电力、给水、排水、再生水、通信、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管线(含相关附属设施),以及支撑城市发展的输电、输气、输水截污等输送性干管。《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将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同步统筹地上地下建设、智慧高效节能的总体思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建设、谁负责”“谁运营、谁履职”原则,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中既有地下管线保护管理。

▲地下管廊▲地下管廊

  项目建设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严禁野蛮施工

  《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围绕地下管线规划、建设、保护全流程管理,重点梳理成都市地下管线建设全过程建设管理流程,建立了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对既有地下管线的保护流程。

  例如,落实施工和监理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应按经确认的地下管线施工保护方案编制施工方案,严禁野蛮施工;监理单位应对项目建设实施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保护措施。

  在这一方面,《管理办法(试行)》还提出,凡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建设工程项目应依法办理占道、挖掘许可手续。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严格落实既有地下管线资料查询,查清既有管线情况,并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和临时交通组织,施工方案应包括经确认的管线保护方案。

  例如,建立地下管线保护流程。将施工影响区域内既有地下管线保护纳入项目初步设计、开工统筹进行管理,并明确项目建设各阶段各相关单位的保护管理职责。

  还将进一步提升地下管线设计、施工管理水平。新建、改(扩)建地下管线应根据管线管护需求设置地下管线智能监测设施,并根据专业管线信息数据要求全流程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进行工程设计和资料归档,非金属类地下管线(给水、燃气等)应设置示踪设施。

  再如,强化未纳入规划管理的管线工程数据归档。交安、治安监控、照明等微型地下管线,考虑到建设实际,仍然按照原有建设管理流程实施地下管线建设,但要落实《管理办法(试行)》对既有管线的保护、资料归档与信息入库等工作内容。

  预防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市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在应急保障方面,《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建设单位应与管线管护单位、施工影响区域周边的建筑(住宅、商业办公等)管理单位建立日常联系机制,预防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市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对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施工人员专业素质,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抢险演练,提高地下管线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管线管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线安全评估、风险管理体系及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定期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地下管线破坏事故发生的原因,形成技术分析报告报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执法和应急部门。

  管线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督促管线管护单位建立限时响应工作机制,确保管线设施的安全运行。

  此外,各主管部门应根据职责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行业重点监管,依法依规实施限制招标投标、降低信用评价等级等惩戒措施;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由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因不当建设行为导致地下管线等设施受损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单位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王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