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行政审批局:

  具体可通行距离正在征求意见

  若不合规将建议商家调整经营方向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在2020年10月17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中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而具体的距离及其测量方法则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规定。

  红星新闻记者从锦江区行政审批局了解到,四川现行的要求是娱乐场所可通行距离两百米以内不能有学校,不能和政府单位比邻,或者在一栋楼,“(与)幼儿园(的距离)目前(四川)正在征求意见,最近一次(去年)的征求意见稿是100米可通行距离。这100米包括娱乐场所最近一个门到幼儿园最近一个门的距离,包括消防通道”。但目前征求意见稿正在制定过程中,尚未出台相关文件。

  他们也曾多次收到有关该公司的投诉,“针对被投诉这种肯定要公示,甚至启动听证环节。”该工作人员表示,四川省的规定随时可能出台,他们也期待尽快出台。若达不到100米,他建议商家及时调整经营方向,以免造成损失。

  田朝国表示,他们已在几天前向锦江区文体旅局提交了报批资料,接下来将由其进行测量,如不符合规定,将考虑转换经营业态。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