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冯莲

  在机场航站楼内踩到呕吐物,不慎滑倒摔伤骨折,责任该由谁来承担?是“自认倒霉”,还是由机场管理方承担?

  7月18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公布了该案件的审理结果。案件原告为某企业员工陈某,被告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法院于2022年5月判决成都双流机场公司承担此次事故的60%责任,陈某自行承担40%的责任。

  这起案件,源于一次意外“摔倒”事故。

  三年前,陈某乘坐的国内航班降落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因出口处地面有他人呕吐物,陈某在行走过程中不慎踩中,滑倒致伤,随即被机场工作人员送往医院诊治。事故发生后,双流机场为陈某垫付费用50000元。随后,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其医药费、误工费等合计55179.98元的费用。

  踩到呕吐物滑倒致骨折

  男子把机场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在庭审过程中,陈某的代理人称,2019年8月18日,飞机降落后,陈某步行前往1A出口,16时左右在机场大厅内踩中其他乘客遗留的呕吐物,并当即摔倒,膝盖触地,随后,陈某发现自己无法站立且疼痛难忍。

  2019年8月21日,陈某在四川省骨科医院接受了“右髌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经术后治疗于2019年9月2日出院。这次住院花了15天。

  2019年9月3日,根据四川省骨科医院的医嘱,陈某到海宁康华医院继续康复治疗,2019年11月1日出院。在海宁康华医院,他共住院59天。

  事发后,他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支付医药费、辅助器材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住宿费、保险费和误工费在内共计55179.98元的费用。

  陈某认为,作为机场的管理人,被告理应维护机场大厅地面的清洁整洁,及时清理可能造成安全损害的地面污物,“案外人在机场地面呕吐后,被告没有及时安排清洁打扫,也未在现场设立警示标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具有过错。”

  双流机场辩称,致使陈某滑倒受伤的直接侵权人为第三人,机场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过错责任或补充责任;事发地异物非常明显,陈某未尽到注意义务,其自身也有责任。

  争议焦点:

  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认定的事实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2航站楼由成都双流机场公司经营管理,成都双流机场公司与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启用止的管理服务合同。双方约定由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公共场所、商业场所等地环境卫生。

  陈某滑倒事故发生前约4分钟,案外人在涉案场地呕吐,陈某滑倒后经其自行电话联系及呼叫机场保卫人员,约6分钟后保卫人员及保洁人员赶到现场,对其进行救助并对事故现场进行清扫。

  而对于陈某在事发后的住院医疗等问题,成都双流机场公司、人保北京分公司、太平洋财保成都支公司均质证称:陈某部分医疗与事故无关联性,存在住院时间过长,过度医疗等情况。

  法院判决:

  机场未及时处理呕吐物 应承担60%责任

  为了反驳陈某及其代理的主张,成都双流机场公司出示了《候机楼、长途客运站、综合保障大楼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保洁养护事业部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服务质量考核细则》、事发区域监控、证人证言,拟证明原告受伤系第三人原因造成,原告自身亦具有过失,且被告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双流机场作为事发公共场所的运营管理人,应对该航站楼的安全尽到相应保障义务,加之事发地点为机场人流量较大区域,更应加大保障力度。此外,双流机场公司未及时处理地面的呕吐物,以保障行人的安全通行,造成陈某滑倒摔伤,对陈某的受伤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其次,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走时应当留心观察航站楼的路况,注意安全性的判断,以保护自身行走安全,避免危险发生,但其事发时未能尽到谨慎注意义务,造成自身受伤,其行为也具有一定的过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之规定,该案中可以减轻双流机场的责任,陈某对损害后果也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双流机场在该案中的过错程度,确定双流机场应对陈某的损失承担60%的责任,陈某应当自行承担40%的责任,并对陈某请求的各项赔偿费用进行了反复核对,最终确定为67639.78元,应由双流机场公司承担60%的责任即40583.87元。因双流机场已向陈某先行垫付50000元,其责任已实际履行完毕。法院驳回了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