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时未系安全带、接听电话不仅是交通违法行为,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从2019年12月20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始利用电子警察对市城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两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截至目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查处两类交通违法行为160余起。

  案例

  驾车使用手机撞上行人 驾驶员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2019年7月4日晚上9时23分,网约车驾驶员刘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市城区西山路由北向南行驶,当其行驶至速八酒店外时,与正在过马路的莫某相撞,造成莫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勘察。通过现场询问及调取行车记录仪视频调查,发现驾驶员刘某在驾车期间因使用手机而未尽到观察、注意等确保安全义务,直接造成此次事故的发生。最终,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莫某因未走斑马线,采取横穿的形式过马路,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