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任鸿)节日过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将陆续复工复产,受当前疫情影响,安全生产风险加大。记者2月5日从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安办”)获悉,为切实做好节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办与省应急管理厅召开视频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抓好四川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执行“六不复工复产”标准

  《通知》要求各级安委会及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复产、生产经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压紧压实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企业的主体责任,及时全面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实施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措施,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接联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

  《通知》强调,各级安委会及成员单位、企业要突出抓好复工复产的安全准备工作,有序组织复工复产,不得擅自或提前复工复产,要严格实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相关证照不齐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设备设施不全、重要岗位人员不齐、安全培训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

  向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派驻安全监管员

  针对加班加点全力生产口罩、防护服、酒精、消毒液、电子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要求当地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一厂一组”派驻安全监管员,实施“一厂一策”确保安全生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需求。

  各级安委会及成员单位要统筹做好交通、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等领域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定点收治医院、社区门诊、留观场所、集中隔离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通知还对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企业不得举行开工仪式、大型会议

  《通知》强调,企业要坚持把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疫情防控期间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不得举行开工仪式、集会聚会、大型会议等活动,严防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蔓延,同时做好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和企业员工健康检查、个人防护工作,及时为员工配备防疫口罩和消毒用品等,严格落实员工上下班体温检测等措施,坚决防止带病上岗。

  《通知》指出,在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各级安委会及成员单位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深入疫情防控最前沿督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视频调度和信息报告,要主动加强与卫健、疾控、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省级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战备状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期间应急救援预案,备齐洗、消、防、控等专业设备和专业防护装备,随时做好参与疫情处置和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