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攀枝花有关部门获悉,近日,盐边县森林公安局对7家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2月21日至2月25日,盐边县森林公安通过线索排查和举报,对无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查获无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37只。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1只,三有动物蓝孔雀25只、山鹧鸪10只、斑鸠1只。

  盐边县森林公安对查获的37只无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进行了登记保存,农户也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积极认错,并表示以后不会再私自养殖此类野生动物了。2月26日,盐边县森林公安局将登记保存的山鹧鸪、斑鸠、白腹锦鸡实行了统一放生,25只蓝孔雀交由野保部门联系公园进行饲养。

民警开展调查民警开展调查

  森林公安民警提醒: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未取得人工驯养繁殖许可证饲养野生动物均属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广大群众要自觉拒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倡导健康、环保、文明的生活消费方式。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不参与、不组织非法经营、加工、运输、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做绿色、环保、守法的正当经营者。坚决同非法捕猎、杀害、经营、贩运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作斗争,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图据山水盐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