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刘彬 宋君常 记者 刘春华)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曾某因与李某在用餐后争抢买单发生争执吵闹,并在离开时推了李某一下,致使李某后脑着地受伤,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法院查明相关事实后依法判决曾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我平时喜欢和老年朋友一起喝茶,有时打牌消磨时间,怎么都想不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现在很后悔。”被告人曾某向法官陈述。2019年8月30日下午,六旬老汉曾某如往常一样约上几位老人一起在茶馆打牌,17时许,曾某与被害人李某一起去豆花饭店吃饭,席间两人饮酒数杯。双方饭后因争抢买单发生争执吵闹,均认为对方不让自己买单是看不起自己,继而相互抓扯在一起,被在场的饭店老板及群众劝开,双方继续发生言语冲突,在离开饭店时曾某趁被害人李某不备推了一下,就是这一下让年过七旬的李某后脑着地出血不省人事,随后送往医院治疗,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经法医尸体检验鉴定,被害人李某属于颅脑损伤死亡。
庭审中,曾某对指控的罪名、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处罚。富顺法院在查明相关事实后,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曾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并表示愿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让死者安息生者安慰。
本案中曾某与被害人李某本是朋友,曾某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被害人受伤或者死亡的行为没有预见,构成过失杀人罪。一场为面子的争抢买单最终酿成惨祸,等待曾某的将是长达四年的牢狱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