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使用的包装上印有原告商标图案。 ↑王女士使用的包装上印有原告商标图案。

  据多位受访水果店老板介绍,已联系到的此次成为被告的成都老板至少有10多个,且均被指有侵权行为,并被索赔。

  叫屈

  一箱水果才卖100多元,却要赔几万元

  3月31日,被指侵权的部分水果店老板前往位于成都兴隆湖旁的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参与庭审,部分开庭时间靠后的老板也一道赶了过去。对于此次的“被告”身份,老板们连声叫屈,“卖一箱水果也就100多块,现在罚款(索赔)就要好几万。”

  胡先生介绍,其被指侵权的包装盒是很久前剩下的,并非恶意侵犯商标售卖,也并不认为自己有侵犯商标的问题,“水果都是批发买过来的,平时也是散卖,是对方指定要求用那个盒子装一下的。另外,对方给出的公证证据中,只有店的一个照片,一个支付凭证,盒子的照片也是离店在另外的地方拍的,怎么就能说是我这里的呢?”

↑原告提供的证据显示胡先生侵权的包装盒。↑原告提供的证据显示胡先生侵权的包装盒。

  “他们的商标是一个孔雀开屏加上文字,我们的那个包装只有一个‘库尔勒香梨’的字,他就说我这个字侵权了。”文先生边说边拿出照片进行对比。同时,文先生介绍,平常他们并不会采购太多的包装盒,“大部分人都是散卖的,包装盒用得很少,但也有一些朋友会把自己不用的一些盒子给我们,我们有的时候看到有这样的盒子也会找人要一些,并不只是这个盒子。”

  “我们的水果一直都是摆放在一起散卖,他们进店后就直接问有没有库尔勒香梨,并且直接要有库尔勒香梨包装的箱子,店里面的购买过程并不详细,怎么就一定说是我们店里面买的呢?”文先生说。

 ↑文先生被指侵权使用的库尔勒香梨包装箱。 ↑文先生被指侵权使用的库尔勒香梨包装箱。
 ↑文先生使用的包装盒及原告商标对比。 ↑文先生使用的包装盒及原告商标对比。

  王女士则介绍,尽管自己使用的包装盒与原告的一样,但并不知道这会有侵权问题,“水果不能放太久,都是进一箱卖一箱,也是散卖出去的。”

  对于原告所指的侵权和索赔,多位受访者均表示系恶意行为,自己并不认可所谓的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