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交通拥堵、争道抢行、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下,行人与驾驶人、驾驶人与驾驶人之间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等“路怒症”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危害性极大。一起看看下面这起交通事故。

  4月17日下午18时40分许,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徐金接群众报警:在321国道丰裕场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一方驾驶人买来铁锤怒砸对方车辆。。。。。。

  接到报案后,徐金迅速带领中队值班民警赶往事故现场,并调取了路边监控视频,监控视频记录下了这疯狂的一幕。

  当天下午17时45分许,任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事发处右边停车后,准备横穿马路跑向对面农商银行时,正好与后方胡某驾驶并搭乘着刘某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未戴头盔的胡某、任某连人带车重摔在地,事故造成二轮电动车受损,任某、胡某、刘某3人轻微受伤。

  事故发生后,任某、胡某在现场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胡某认为,未通过观察、横穿马路的任某是事故发生的导火索,于是,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的胡某一气之下,打电话叫其朋友赶至事发地,并乘坐其朋友摩托车到附近商铺买来大铁锤,多次疯狂打砸任某停在路边的电动三轮车后,将车上物品及电动三轮车电瓶怒摔在地。。。。。。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路怒男”——胡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详细讲解了“路怒症”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中队民警的协调下,双方随后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因双方车辆均没有合法手续,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已将双方车辆暂扣。目前,因故意砸坏电动三轮车,胡某已被移交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资阳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路怒症”不仅影响驾驶人的身心健康,扰乱交通秩序,因情绪失控大打出手时更会严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平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保持心态平和,自觉克服“路怒症”,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凌敏 徐金 四川法治报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