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毛吉宇 陈方 记者 刘春华)5月7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来到翠屏区思坡镇望江村,公开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望江村村社干部、村民、思坡镇老年协会会员等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望江村居民段某,老伴早年去世,养育八个子女。因段文某年老体弱,经常生病,需要人照顾及支付医疗费用。老人在日常生活及生病时,只有两三个子女或多或少尽到了赡养义务,其余子女则以家庭贫穷、身患疾病等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经镇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果,无奈之下,老人将八子女诉至翠屏区法院,请求判令八被告对原告履行赡养义务,轮流照顾老人,共同承担生活费和医药费。

  翠屏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上门走访调查,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天气炎日,老人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走进事发地巡回审理此案,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法官一行带上国徽、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在思坡镇望江村村委会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八名被告中,六名被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段某树、段某正因在外务工未到庭。法庭进行了缺席审理。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终双方的争议焦点落在老人由谁照料起居问题上。法官宣布暂时休庭,当庭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到庭的原被告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见,由六个子女轮流照顾老人起居,并共同承担生活费和医药费。法官决定征求两名缺席被告意见后,择日再行调解或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向旁听干部群众宣讲了《婚姻法》、《刑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村民学法守法用法。

  “作为村干部,我们平时反复宣传,可是有的村民还是不赡养父母。通过今天的庭审,让村民知道了不赡养父母是违法的,很有教育意义,希望法庭多来开展法治宣传。” 翠屏区思坡镇望江村某村干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