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建局:

  今后“其他业主无异议”也要签字确认

  根据四川省住建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的指导意见》,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坚持社区主导”、“坚持业主自主”等基本原则。

  关于“其他业主无异议”,实际上即“同意但不参与”,也就是不反对安装电梯。那么“无异议”是否一定要业主签字予以明确呢?

  对此,通江社区主任付云彬认为,“其他业主无异议”并非一定要签字,如果业主就是坚持不签字也没办法,但是在公示期间,社区没有收到其他任何业主提出不同意见,因此也可以认为其他业主是无异议的。

  据通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围魏介绍,在业主李先生阻工事件发生后,社区、街道、派出所、消防、住建等多部门进行过协调,增设电梯的办理流程是没有问题的,公示期间也确实没有收到异议,如果协商不成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对此,乐山市住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增设电梯工作是由社区主导,充分协调居民诉求,符合相关条件公示后社区和街道都进行了盖章确认,包括确认“三分之二及以上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然后再办理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手续。

  该负责人表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是新生事物,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在实际操作中为避免再出现上述类似的纠纷,今后在电梯增设时将要求“无异议”业主均签字予以确认。希望更多市民予以理解和支持,让加装的电梯成为业主幸福的阶梯、邻里和谐的阶梯。

  目前,该电梯增设工程在继续施工中。李先生表示,他已经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将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加装电梯效果图↑加装电梯效果图

  ■他山之石

  上海等地已取消“一票否决”规定

  根据四川省住建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的指导意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经增设的电梯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

  正是最后一句话“其他业主无异议”,赋予了业主的“一票否决”权,意味着只要有一个业主坚决反对,三分之二的业主增设电梯的愿望就会“泡汤”。

  不过,上海等地已经取消“一票否决”规定。去年12月25日,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意见》正式实施,明确加装电梯幢业主意愿征询通过比例由90%放宽到三分之二,取消一票否决。

  据川报观察消息,今年四川省“两会”期间,遂宁代表团7名代表向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了既有住宅新增电梯工作的建议。根据代表们统计,全国30个省市中,出台了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的省市有21个,其中,就住户是否同意增设电梯问题,规定“三分之二同意”即可的有16个省市,占76%;规定“全体住户同意”才能增设的有5个省市,占23.8%。在全国14个副省级城市中,85.7%的城市规定“三分之二同意”即可,仅有成都市和哈尔滨市规定要“其他业主无异议”或全体同意。建议取消“其他业主无异议”的规定,“三分之二同意”即可。

  如果实行“三分之二同意”即可,其余有异议业主的权益该如何维护?据人民网报道,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加装电梯需“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遇到很多问题,尤其是很多低层业主的阻挠,导致改造时间成本很高,从这个意义上说,取消一票否决是有必要的。同时,也要权衡各方利益。一些低层住户由于加装电梯后自身房屋会被遮挡等原因,不愿意加装电梯,可以从其他方面比如使用费用、补贴等方面去平衡,进行充分沟通和理解。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