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

  近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了一起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案件:简阳市一家公司的老板为了转移公司财产,竟然安排下属伪造了数百万的借条。得逞后,还将债券转卖给另外的公司,骗取民事判决书。最后,该虚假诉讼案重审后,法院撤回判决书,违法人员均已归案。

  黄某某为了转移甲公司财产至其名下,以获取非法利益,安排公司财务人员王某甲、李某伪造向甲公司出借800余万元借款的《借款合同》。然后甲公司与王某甲、李某、丙律师事务所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甲公司对乙公司债权全部转让给王某甲、李某、丙律师事务所,并通过提起虚假的确认转让协议有效之诉,骗取了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后王某甲、李某、丙律师事务所将上述债权以460万元全部转让给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并再次提起虚假的确认转让协议有效之诉,骗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丁公司以该民事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甲公司在乙公司6000.0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强制执行至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及其债权人向简阳市公安局举报黄某某、万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虚假诉讼罪。

  简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并引导侦查,通过“一案多查”,确定本案为虚假诉讼,就案涉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及执行裁定同时发出两份再审检察建议和一份执行检察建议,法院均采纳检察建议,撤销相关裁判文书。

  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伪造证据,虚构事实提起诉讼,骗取法院裁判文书,不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且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属于典型的“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检察机关可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将刑事打击与民事监督相配合、结果监督与执行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虚假诉讼的一案多查和全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