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乐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和犍为县公安局联合侦办的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2·15”特大制造贩卖毒品案终于尘埃落定。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陈某犯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蔺某犯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调查

  特大制贩毒网络集“产供销”为一体

  2017年底,乐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发现犍为籍男子彭某有利用寄递物流向江苏省常州市贩运毒品冰毒的重大嫌疑,立即指令犍为县公安局负责侦破此案。

  犍为警方通过调查,彭某的同案何某的毒品是从陈某(沐川县人,绰号“妖怪”,长期居住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有盗窃和吸毒前科)处得来。

  民警综合所有线索分析判断,陈某掌握有制毒技术,毒品极有可能系陈某负责制造,再通过零包毒贩向犍为、市中区等地销售,彭某负责将毒品通过寄递物流向江苏省常州市贩运,常州毒贩贺某、庞某等人负责在江苏常州等地销售。

  至此,一条涉及四川成都、乐山和江苏常州等地,集“产供销”为一体的特大制造贩卖毒品犯罪链浮出水面。

  追踪

  严密侦查布控寻找抓捕时机

  鉴于案情重大,犍为县公安局立即成立“12·15特大制造、贩卖毒品案”专案组,开展案侦工作,此案被公安部批复确立为部级目标案,挂牌督办。

  2018年1月中旬,专案组调查获悉,陈某再次联系成都籍男子张某(成都简阳市人)商量共同出资购买制毒原材料、制毒工具、化学药品等,准备制毒“找点钱过年”。当月29日,陈某、张某携带制毒原料和工具,驾车进入陈某的老家犍为县九井镇某村后“消失”在警方视线内。直到30日下午4时许,民警发现张某驾驶的轿车从九井镇驶出后去往沐川方向,车上还多出一个人。面对意外情况,专案组决定继续侦查,暂不抓捕。

  陈某等人驾车在警方视线中进入沐川县沐溪镇某小区,当晚9时许,嫌疑车辆驶出小区,前往犍为方向,半小时后,陈某在高速路口附近路边完成了一起毒品交易。陈某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交易甫一结束,便欲驾车上高速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