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2019年9月至11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省级领导同志带队,分两批对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内江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巴中市、资阳市、凉山州等10个市(州)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共移交1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要求有关市(州)党委、政府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各有关市(州)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现已完成追责问责相关工作。据统计,针对1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共问责132人,其中:处级干部17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10人,国企人员5人;党纪政务处分19人,诫勉56人,其他处理57人。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