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说民营企业主境外参赌

  赌资高达15亿余元

  2002年至2010年,谢江等人先后在成都市的多个茶楼、别墅等处从事网络赌球活动,安排专人负责管账,资金结算、收账,接单、下注和转账。

  为了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2010年至2018年,谢江等人把“重点目标”放在成都及周边地区民营企业主身上,先后在澳门和新加坡等赌博场所以开设账户、参股经营、成立“拖星公司”等手段,欺骗、利诱、游说三十余名民营企业主等人参赌,境外赌博,境内结算,赌资共计15亿余元,并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方式催收赌债。

  谢江等人催逼巨额赌债的行为,严重影响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滋扰了部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致使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关闭。

  牟某输了3个亿,公司大笔资金被转走还赌债,对公司发展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还引起开发的楼盘因为资金短缺停工和业主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2016年左右,他还欠谢江三千多万,被逼拿房产来抵债。张某某在澳门、新加坡总共输了6个多亿,导致公司资金流失,经营上遇到很大困难。黄某某到澳门赌博输了2000万,公司基本无法运营,后用地抵债,2013年公司关闭。韩某证实谢江组织企业主去赌博输钱的行为让四川大量资金流向境外,对四川民营企业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谢江用违法犯罪所得接待拉拢赌客、豢养组织成员、购买作案工具、支付平事费用、按照收取赌资提成给收债人员,支撑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促进该组织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