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曾因事故获赔27万 配件费发票竟是假的
资阳雁江警方介入调查后,很快识破这一骗局,并发现这辆车还曾成功地从保险公司骗保27万余元。
警方调查发现,2017年11月5日14时30分许,任某驾驶玛莎拉蒂轿车行至资阳市雁江区丰裕镇辖区道路时,撞上路边护栏,致使车辆受损。当时,在车头严重受损,轮毂和轮胎也严重变形的情况下,车主康某某选择了自己维修,凭发票向保险公司理赔。
理赔中,康某某向保险公司提供了一张当地某汽修公司开具的7400余元维修费发票,及另一张高达26.4万余元的配件费发票,保险公司据此赔付了27万余元。
民警仔细查阅理赔资料后也发现了蹊跷,发票显示,配件销售方是成都大邑县一家汽车配件公司,但该公司却称并无此次交易,未提供任何配件。后经税务部门鉴定,那张配件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系“克隆”的假票。根据发票代码查询,真实交易是成都金牛区一家建材公司的砂石销售,与汽车配件毫无关系。
基本确定骗保后,民警通知车主康某某前来接受调查。
当民警亮出假发票等证据后,康某某很快供认了自己与阳某、任某共谋制造事故骗保的全过程。
随后,康某某、阳某、任某被警方依法刑拘;后由雁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审判”
二审维持原判 3人分别获刑
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到,经雁江区人民法院一审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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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阳某、康某某商议共同出资购买一辆豪华轿车,通过制造交通事故以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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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阳某、康某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玛莎拉蒂(总裁型)轿车,并于同年6月5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购买了机动车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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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5日下午2时30分许,任某驾驶玛莎拉蒂轿车行至资阳市雁江区丰裕镇辖区道路时,故意撞向路边护栏,致使车辆受损。后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理赔,阳某、康某某、任某共骗得保险金2726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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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5日凌晨5时许,任某按照三人事先商定的计划,驾驶玛莎拉蒂轿车行至资阳市雁江区天台路,故意撞向路边花台,致使车辆受损。任某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出险理赔。后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发现任某、康某、阳某涉嫌保险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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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9日,阳某、康某某、任某被民警挡获,三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康某某退还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134344.5元,任某退还了4000元。
经审理,今年5月,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阳某、康某某、任某犯保险诈骗罪一案作出刑事判决:一、被告人阳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二、被告人康某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三、被告人任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四、责令三名被告人退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经济损失134344.5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康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