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女子夏某被处以拘留8日的处罚。

  当日凌晨2时许,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凯旋路派出所民警文警官等一行在幸福路三江烤鱼附近巡逻时,听到不远处有吵闹声,他们立即前去查看,看到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发生冲突,该男子做出要动手打那名女子的动作,旁边还有几人在进行劝阻。

  民警上前准备询问情况,在靠近男子时,他突然反手一拳打在文警官胸口,并继续对民警进行推搡,还说“警察又怎么嘛警察!”

  鉴于男子的行为已涉嫌阻碍执法,巡逻民警立即联系所内其他警务人员进行增援。见情况不对,男子欲溜走,民警随即上前进行控制,但其朋友立即上前进行阻拦。

  在等待增援期间,男子继续试图逃走,其朋友继续阻拦民警,其中女子夏某对民警进行阻拦、推搡,并且一直用粗鄙语言辱骂民警,并威胁民警。另一名男子也对民警进行阻拦、推搡。因对方人数较多,男子从现场跑掉,先前与其发生争吵的女子也对民警进行阻拦、推搡。

  增援警力赶到现场后,民警将三人带回凯旋路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在所内审讯室,夏某继续辱骂民警。

  事情发生后,凯旋路派出所立即将情况上报,船山公安分局第一时间安排分局治安大队受理此案,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夏某处以拘留8日处罚,其他人员由于认错态度较好,情节较轻,公安机关便对其进行了口头训诫,免于治安处罚。

  (全媒体记者 贺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