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近日,大英县人民法院公开对一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其中涉案的9名被告人分别获刑8年6个月到6个月不等的刑期。而该案,也是遂宁审理的首例涉恶集团犯罪案件。

  非法拘禁、敲诈勒索

  涉恶团伙恶行累累

  据了解,从2016年12月开始,李某某等人便开始采取暴力、威胁、跟守、滋扰等非法手段帮助他人催债。非法拘禁他人期间,李某某等人还以看押人员需要餐费、房费、零用钱等名义,向被拘禁人索要数千元到万元不等的“费用”。

  除了催债外,李某某等人还经常帮朋友处理一些“纠纷”。2017年11月15日,唐某等人和文某因为遂宁市某弃土场填埋项目发生路权纠纷,随即,双方相继邀约社会闲散人员到弃土场处理该事情。受邀的李某某等约30余人手持木棒到该弃土场,并对场内的工作人员进行追逐、拦截和殴打,导致两辆越野车不同程度受损,被害人王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除了上述罪行外,该团伙还涉嫌寻衅滋事。据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2月19日,帮忙收账的李某某等人在绵阳市涪城区某小区对欠债人陈某父子收账时,在陈某父子楼下昼夜分班带人进行蹲守长达10余日。期间,讨债人员还多次呼喊“陈某还钱”之类的口号,并用拳脚踢打大门、拉闸关电,并非法闯入民房,殴打他人。

  “该团伙主要涉及四大罪名,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据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团伙所犯恶行累累,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