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7月31日,四川省成都彭州法院审结了一起涉黑案件,对张某等13人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依法判处组织、领导者张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骨干成员夏某、陈某、陈某某有期徒刑十八年、十七年、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组织成员分获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到五万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张某为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纠集被告人左某、夏某等人在彭州市境内开设流动赌场。2014年,张某又先后安排被告人夏某、陈某、左某在彭州市城区内开设固定赌场,并在此期间相继吸收社会闲散人员张某某、乔某某、庄某、袁某等人。该组织内部结构严密,分工明确,有不成文的组织纪律和规约,骨干成员在张某的安排、授意、默许下对赌场实施管理、带领下一层级组织人员对欠债赌客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逼迫赌客归还高利息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