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活

  国家和省上均没有

  对农村自来水跨区域建设运营设置限制条款

  依据2014年开始实施的《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和水利部相关规定:农户水源不稳定(取水困难、水源不足或不稳定),均可列为饮水不安全行列。而太益村、原玉河村等属季节性水资源短缺地,符合饮水不安全标准。

  “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越早越好。”省农田水利局供水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国家还是省上层面,均没有对农村自来水跨区域取水、建设和运营管理设置限制条款。相反,还明确提出,鼓励村民自筹或投工投劳、企业投资等多种形式扩大农村自来水覆盖面。

  “具体操作环节,是市场化的商业行为。不管哪里的水,只要用水户谈得来、协调好,怎么建、怎么管,都可以。”前述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水是商品”理念的深入人心,无论是城市还是村镇,跨区域供水在全国乃至四川,都已屡见不鲜。例如,境内分布着黑龙滩水库等大型水利工程的眉山市仁寿县,就承担了对内江市部分缺水乡镇的供水任务。至于资源性、工程性缺水突出的凉山等地,跨县(市、区)乃至跨市州的村镇供水工程,更是不胜枚举。

  与建设和运管“放活”思路相对应,中央和省上没有在相关领域,特别是跨区建设和运营的农村供水工程方面,明确统一的补助政策。省水利厅农水处相关负责人认为,跨县(市、区)或跨市州的农村供水工程,应该遵循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和“受益主体就是投资主体”的原则来实施。换言之,在确保农村自来水覆盖面稳定扩大的基础上,实现“谁投资、谁收费”。

  “吃水是民生问题,民生事大。应该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入手,而不是去计算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去人为设置障碍。”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吕德文说,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历程,“放活”始终是改革主线,也是解决民生问题的最大砝码。其中,实现资本、人员、资源跨区域自由流动,不断推动资源配置市场化,则是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最佳方式之一。他呼吁,各地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应尊重实际,采取“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精神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尽早推动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