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禁还收“守人费” 六人一审获刑

  ——贺建等6人涉恶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张维 李双宝 四川法治报记者 郝飞

  2020年8月19日,由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贺建等6人涉恶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为平衡疫情防控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本次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和当庭同步宣判。贺建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5人分别被判处1年到4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全部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009年,贺建因犯故意伤害罪、脱逃罪,被旺苍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2012年,又因犯盗窃罪,被旺苍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2017年,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旺苍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18年5月刑满释放。

  2015月至2016年期间,贺建纠集刑满释放人员侯奎、李伟和社会闲散人员孙志立,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代收债务,为逞强斗狠无事生非、借机滋事,在旺苍县城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随意殴打他人、提刀砍人是该组织的主要作案方式,也是我们认定恶势力的主要考量之一”。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该组织先后实施非法拘禁犯罪2起、寻衅滋事犯罪2起、敲诈勒索犯罪1起、寻衅滋事违法事件4起,每一起都有不同程度的暴力、威胁,轻则拳打脚踢,重则持刀砍杀,致一人轻伤、多人轻微伤。2016年6月一天凌晨5时许,因贺建酒后在郝某某货车旁小便,车主郝某下车制止,贺建、侯奎、李伟3人持西瓜刀、不锈钢条追逐砍伤郝某甲、郝某乙和唐某,经鉴定郝某甲为轻伤。

  “老板欠了他们钱,多次被他们非法拘禁,每次吃饭喝茶都是老板出钱,被看守还要给‘守人费’”,多名证人证言均证实了这一事实。被害人吴某因企业经营困难不能按期还款被贺建等人非法拘禁,证人冯某某请求放入,贺建提出拿4000元“守人费”后可以释放吴某某,冯某某被迫同意后,贺建安排小弟收取了4000“守人费”,但依然不释放吴某某,先后拘禁吴某某达26个小时之久,直到吴某某按照要求将利息写成欠条后才得以释放。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做到扫黑除恶‘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凑数’的原则”。在审查起诉环节,办案检察官对案件中具有社会危险性,但未提请批准逮捕的3名恶势力成员依法予以追捕。对发现的移送起诉遗漏罪行、罪犯依法追加起诉,纠正遗漏敲诈勒索罪行4人、追诉遗漏同案犯1人。“这是办理扫黑除恶案件以来第一个认罪认罚的案件。”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通过释法说理和教育转化,促使2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意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事实和量刑建议,并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有效分化瓦解恶势力团伙,减少诉讼对抗、提升办案效率。承办检察官根据各犯罪嫌疑人参与程度,分别提出了书面量刑建议。

  打伞破网,深挖根治,深入开展“六清”行动。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贺建涉恶案一审宣判,标志着旺苍县检察院扫黑除恶阶段性“案件清零”。同时,针对该案中反映出的接处警处置不规范问题,一方面及时将线索移送县扫黑办和县纪监委,做到“伞网清除”;另一方面对已移送线索进行跟踪回访,促进“线索清仓”;同时,向监管部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衔接转化工作,开展“行业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