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拢腐蚀  为非法穿上“合法外衣”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陈福兵等人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后,在实施违法犯罪的同时,还通过向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行贿,腐蚀、拉拢公职人员,利用其社会关系为组织成员逃避处罚、谋取工程项目、非法采矿等提供便利。

  “在第一次庭审的交锋中,陈福兵提出是通过行政配置、办理采砂许可证是合法开采。2015年1月,陈福兵为取得青川县前进乡大坪村黑映岩砂石及伴生资源开采权,安排雍强、罗义明、罗义林三人同时参与竞拍并安排罗义明举牌报价,最终罗义明以126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参与拍卖的保证金以及出让价款126万元均由陈福兵出资。事后,罗义明与青川县水务局签订了黑映岩河道砂石及共伴生资源开采权出让合同,约定开采时间2015年2月至2017年2月,地址位于前进乡大坪村大水沟下游600米范围内。2015年2-5月期间,陈福兵、雍强组织机械设备、人员进场,在采砂许可证规定范围外非法采砂挖金,将开采的砂石销至西城高铁项目部,非法获利合计128万余元;非法开采的沙金2336克,经鉴定价值54万余元,陈福兵非法获利共计182万余元。”办案检察官对记者说。

  2016年3月,宋某某取得青川县前进乡大坪村瓦房社的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为减少工程造价,宋某某计划在前进乡大坪村寺背后河坝就地取材采挖自然砂石。遂与时任青川县前进乡政府副乡长的杜某一同找陈福兵协商,陈福兵要求交纳砂石费5万元。得到同意后,宋某某就开始组织机械、工人在大坪村寺背后河坝采挖砂石、备料施工。2017年1月25日,宋某某在收到工程拨款后到陈福兵家中准备交纳砂石费。陈福兵以曾安排人查看过工程用砂量大为由,要求宋某某当场转账共计8万元。

  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期间,罗某某因承包前进乡长坪村工程项目需使用滴水岩河坝砂石,乡人大张主席同意其在河坝采挖自然砂石。项目完工后,陈福兵安排雍强、何国飞进行收方,并多次打电话让罗某某支付砂石费。然工程施工过程中罗某某并未使用陈福兵砂石,因惧怕陈福兵势力,仍向陈福兵支付砂石费4万元。

  据了解,陈福兵借用经营管理河道之名并利用采砂挖金之便强占自然砂石,垄断、控制前进乡境内砂石资源,对青川县前进乡砂石行业形成垄断,对行业竞争形成严重影响;陈福兵在取得前进乡河道砂石资源的开采权后,通过实施非法采矿行为、放任其母亲罗某某对群众用砂收取费用,垄断前进乡的砂石资源,对前进乡砂石行业的经营、竞争等经济活动形成重要影响。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246万余元,并对该组织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嫌疑人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依法予以查封、扣押。

  狡辩抵赖  铁证让“黑老大”获刑

  “陈福兵等人涉黑案案情复杂,作案手段隐蔽,作案时间跨度长达24年,且多数个案民刑交织,取证难度极大。”办案检察官对记者说。

  受理陈福兵涉黑案后,昭化区检察院紧紧围绕“证据依法”四字,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中,该院发现案件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四个特征方面的证据及部分个案的证据仍需继续收集,尚有部分犯罪事实未挖掘,要求公安机关在下一步侦查中加强证据收集。

  针对上述情况,公安机关采取“外围包抄”“逐个击破组织成员”的方式获取和巩固证据。最终案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逐渐浮出水面。

  “陈福兵容留组织成员在某酒店吸食冰毒,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提出认定的时间有误,无容留吸毒的犯罪事实。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被告人陈福兵在该酒店的入住记录,并说明因陈福兵过的是农历生日而非公历,而住宿登记时间转换成农历,与被告人陈福兵的农历生日完全一致,当庭驳斥了被告人的虚假陈述。”办案检察官对记者说。

  据记者了解,专案组检察官们目光不止停留在卷宗上,更是实地走访,现场调查。为进一步明晰如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占用河道砂石资源的案件事实,办案组驱车前往案发现场,实地调查。为切实了解认定该涉黑组织在一定地区形成非法控制,办案组成员走访被害人及当地群众。经认真审查案件证据,结合各被告人的生活背景、成长经历,释法说理,提起公诉的10名被告人,除组织领导者和一名骨干成员外,其余8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分化瓦解了涉黑组织,减少了庭审对抗,庭审指控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取得更好的庭审效果,最终犯罪嫌疑人全部被一审法院判刑。 

  “怎样做好扫黑除恶的‘后半篇文章’,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源头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如何有效实现行业清源?深入查找案件暴露出的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认真分析精准施策,统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真正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主办检察官深有感触的对记者说。

  据记者了解,昭化区检察院针对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如村社干部选举、河道管理、工程发包、当地群众群访反映存在劳动报酬久拖不付的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发出检察建议。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该院协同公安、法院动用查扣在案的财产,由公安牵头就查证属实的合法欠款依法予以了兑付,共支付30余人的50余万元。陈福兵2013至2015年期间非法占用农用地采砂挖金之后并未对土地进行复垦,当地群众惧怕陈福兵的势力不敢主张权利,案发后,经公检法会商决定将扣押在案的采砂设备依法处置,协同当地自然资源局对土地进行复垦,还地于民,保障民生,助推基层政府建设,完善社会治理。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