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9月15日,四川省药品监管局公示了一批生产销售劣药行政处罚决定,记者注意到,这批行政处罚中,罚没款最高达到了25万。

  四川成都同道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生产、销售兰索拉唑肠溶片(批号:191103)含量测定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应为劣药。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这批劣药货值金额198271元,该公司违法所得57454.7元。

  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第七十四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四川省药品监管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的兰索拉唑肠溶片(批号:191103)13424盒,没收违法所得57454.7元,并处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198271元,罚没款合计25572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