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求,执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划制度,党委、政府对统一安排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脱贫攻坚等专项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建立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升基本信息采集、管理和使用水平,数据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实现共享共用。建立抽调借用教师审批备案制度,禁止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作为教育综合督查的重要内容,将督导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广泛宣传为中小学教师减负的各项政策。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及时曝光增加中小学教师负担的典型问题。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积极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教育、关爱教师,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