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网络赌博的五种分类

  省公安厅网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网络赌博是指“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以及“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服务或者帮助”的行为。

  从网络赌博涉及的内容来看,较为常见的可分为以下五种:一是传统赌博,传统赌博中的打麻将、百家乐、21点、轮盘赌等,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赌博;二是以体育竞技类比赛作为赌注对象;三是以金融证券市场走势作为赌注对象;四是网络游戏赌博,如通过“传奇”“21点”“梭哈”等在线游戏进行赌博;五是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

  ◎网络赌博的四大特点

  一是虚拟性强。传统的开设赌场行为一般需要提供固定的场所、赌具等,且传统赌博一般用现金进行交易,而通过网络进行赌博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赌博中的交往和行为都是通过数字化的形式来完成,参与赌博的人不需要聚集到某一个固定的现实场所,而是通过网络虚拟空间来完成赌博行为,在同一个赌博网站上的赌徒可能有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

  二是隐蔽性强。传统的赌博犯罪往往需要固定的场所,赌徒直接通过现金或用现金购买筹码现场向庄家下注,而网络赌博是通过访问架设在互联网上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赌徒以及组织者分散且隐蔽性强。

  三是运营成本低。从事网络赌博犯罪不需要提供固定的物理场所和相应的赌具、也不需要配备相关的管理人员,几乎所有操作都是在线上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进行,省去了传统赌博场所需要支付的房租、人力成本等日常运转费用,与传统赌博犯罪所需要的成本相比更低廉。

  四是影响范围广、危害大。近年来,公安机关侦破的网络赌博犯罪案件往往涉及数目巨大的下注金额,参赌人员遍布世界各地,而由于网络赌博中的赌资是数字化的虚拟财产,相对于现金下注的方式,虚拟的赌资更易使赌徒失去理智、巨额下注,其影响的范围和造成的危害是传统赌博无法比拟的。

  ◎网警提示

  赌博借助于信息网络的发展,不断推陈出新,衍生出种类繁多的赌博方式,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迷惑性,极易让人沉迷其中,无法自拔。沉迷于网络赌博,无论对本人和家庭,还是对单位和社会,均是百害而无一利。

  赌博是一种靠不正当手段获取金钱的做法,会影响参赌人员个人、家庭和事业。经常赌博的人,容易出现思想消极、冷漠、急功近利和欺诈等心态,而且赌博十赌九输,势必会动用家庭资金,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家人感情心理疏远的案例不在少数;而少部分人一输再输,最后甚至铤而走险,走上了其他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