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杨丽君 记者 蒋诗逸)占街堵路,暴力威胁阻碍民警执法、抢夺执法记录仪……9月15日,李某甲、李某乙、唐某某3名被告人以妨害公务罪被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22日上午,李某甲邀约被告人李某乙、唐某某等人到遂宁市大英县隆盛镇找何某索要工钱。因未找到何某,李某甲为给何某施加压力、制造影响,便组织李某乙、唐某某等人将售房部内的沙盘、办公桌椅搬至隆盛镇顺江街道路中间,并指挥索要工钱的人站在道路中间堵路。

  时值春节,又逢隆盛镇赶场,这么一闹导致现场大量车辆和人员拥堵,形成安全隐患。派出所民警闻讯赶到现场,劝离现场人员并疏导交通。

  其间,李某甲、李某乙、唐某某不听劝阻,抓扯、殴打民警,抢夺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及手机,引来众多围观群众,直至增援警力赶到后,局面才得到控制。

  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归案后,三名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法院遂依法对三名被告人判处拘役三个月。

  法官提醒,当劳务款遭到拖欠,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利,维权的途径有很多,既不能瞻前顾后贻误最好时机,更不可因不懂法律知识而采取不当的维权方法,甚至违法维权,遭受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