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寇敏芳王国平

  11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政府下发《关于委托行使天府新区、中国(绵阳)科技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的通知》,决定委托成都、绵阳、眉山市政府行使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简称“省级用地审批权”)。这是四川首次下放省级用地审批权,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通知》明确了委托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范围。其中,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眉山片区范围内的省级用地审批权分别委托给成都市、眉山市政府行使,具体区域为《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15年版)》(川府函〔2015〕230号)确定的范围;中国(绵阳)科技城范围内的省级用地审批权委托给绵阳市政府行使,具体区域为涪城、游仙、安州辖区。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委托的用地审批权为省级用地审批权,不包括国务院授权省政府行使的用地审批权。成都、绵阳、眉山市政府不得将承接的用地审批权进一步授权或委托。

  天府新区

  《通知》在下放审批权的同时,也对审批权的行使提出了严格要求。批准征收的土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占用的,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履行报批手续。受委托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不改变耕地开垦费征收政策,收入仍缴入省级国库。要求落实好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及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中国(绵阳)科技城

  监管方面,《通知》要求省自然资源厅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要制定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开展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考核评价,如发生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等重大问题,应及时提请省政府收回委托行使的审批权。

  该《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