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警询问得知,赵某通过使用随身携带的工具剪断车头电源盗走电瓶车,得手后迅速逃到隐蔽处拆下定位,完成后骑行到外地进行转卖。

  不久前,大英县的冉女士的电瓶车就以这种方式被赵某盗至船山区卖给路人,所得的650元赃款被赵某挥霍一空。没隔几天,赵某就又从老家射洪市搭顺风车再次来到大英县寻找目标,碰上了杨先生的电瓶车,发生了上述一幕。。。。。。

  因赵某于2017年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5年内再犯盗窃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结合其自愿认罪认罚情节,11月18日,大英法院依法对赵某作出判决,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来源:大英县人民法院 综合川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