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不满执行法官对其亲戚的法律释明,案外人邓某某竟对法官出言不逊,大肆辱骂人民法院“污得很”,不听劝阻,违规录像,最终,在泸州市纳溪区法院执行法官的严厉批评下,邓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主动向执行法官赔礼道歉,并写下具结悔过书。

  近日,在一起侵权案件的执行过程中,作为申请执行人亲戚的案外人邓某某执意认为人民法院偏袒被执行人、有意诓骗申请执行人,在执行局大厅高声喧嚷“人民法院不讲法理”“执法者公然不守法”等言语,并拨打报警电话要求公安民警处置。经多次劝阻,邓某某仍我行我素。针对邓某某的行为,执行干警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再次告诫邓某某:“人民法院是彰显公平正义的地方,是人民群众的守护者,辱骂依法办案的法院干警,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有法律诉求,请以正当方式提出,出言需谨慎,三思而后行!”

  经法官的批评教育和释法明理,邓某某后悔不已,对自己的冲动行为羞愧不已:“对不起,法官,确实是我冲动了,实在对不起!”随即写下悔过书。

  鉴于邓某某态度诚恳,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未造成恶劣影响,纳溪区法院决定对邓某某的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谢雅琴

  法官说法

  司法权威和尊严不可亵渎,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程序正义的基本理念以及公民法治意识的基本体现。任何人的言行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泄愤、任意迁怒,否则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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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三口袭警被刑拘

  骑车逆行不听劝阻,反而还气焰嚣张暴力袭警。亲人也不理智,帮亲不守法,参与阻碍民警执法,结果一家三口被刑拘。

  近日,在岳池县翔凤大道荣新悦城门前路段,男子吉某文因骑电动两轮车搭乘其妻阳某琼逆行被执勤交警制止。面对民警的劝告,吉某文夫妻不听,阳某琼更是气焰嚣张,先是对执勤民(辅)警进行辱骂,继而对辅警扇了一耳光,用脚踹一女民警。其间,吉某文和其弟媳安某先后用身体阻挡警车通行,帮助阳某琼实施暴力阻碍民警执法。三人后被警方控制。岳池警方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吉某文3人刑事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吉某文等人认为他们骑的是电动车,可以想怎么走就怎么走,警察管他们就是多管闲事。3人一时冲动触犯了刑法,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的处罚。

  杨磊 记者 雍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