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记者从成都市双流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强制执行了一起案件,对一案涉房屋进行了腾退。腾退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以言语和行动干扰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当场对其开展了训诫工作,并于当晚九点半将其中一名被执行人移送拘留。

  此前,唐某、岳某某因分家析产纠纷将宋某炳、宋某菲、宋某辉、宋某美诉至法院,成都双流法院依法判决位于双流区某街道办事处的一处房屋归原告居住、使用,但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主动腾退案涉房屋,故双流法院依法启动了强制腾退程序。

  11月19日,执行法官、法警等到案涉房屋处开展强制腾退工作。在执行法官宣读搜查令之后,法院干警逐一清点了案涉房屋的屋内财产。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宋某炳、宋某辉数次以言语和行动干扰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当场对被执行人宋某辉开展了训诫工作,并于当晚九点半将被执行人宋某炳成功移送拘留。

  据了解,为完成和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和严厉打击拒执行为,2020年6月以来,双流法院执行局积极开展打击拒执专项执行行动,截至12月10日双流法院依法对拒执人员实行了强制拘留等措施,其中训诫 1人,罚款2人,拘留 7人,判处刑罚 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