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41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无期徒刑3人,20年有期徒刑7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18人,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上不等的刑罚……”12月18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伟、支壮、杨爽等41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随后,雅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该案的相关情况。

  非法获利3500余万元41名组织成员均获刑

  王伟曾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8年2月出狱后,笼络、纠集其入狱前的团伙成员、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垄断地下赌博市场聚敛钱财。为牟取非法利益,这伙人有组织地实施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逐步形成了以王伟为组织、领导者,张清、支壮等5人为骨干成员,任海、蒋兴良等24人为积极参加者,王苦燕等11人为一般参加者的结构稳定、层级分明、人数达41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组织在汉源县、西昌市、成都市等地非法控制地下赌场并非法放贷,有组织地实施多起犯罪活动,多次实施蒙面砍杀犯罪活动,致多名被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有的致残甚至死亡,非法获利达3500余万元。

  受理案件后,雅安中院组建专业审判团队依法审理案件。办案人员连续奋战110个昼夜,详细研阅近190册、约6米高的案卷材料,形成共2000余页110余万字的判决书和其他文字材料。通过3天庭前会议、3天半的开庭审理,案件一审顺利审结。法院经审理认定,王伟、张清、支壮等41名被告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抢劫、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保险诈骗、诈骗、窝藏等犯罪活动,各被告人共计实施46起犯罪事实,其中组织内犯罪事实43起,10项罪名成立。

  法院一审对41名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无期徒刑3人,20年有期徒刑7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18人,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上不等的刑罚。为彻底铲除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法院对组织领导者王伟及该组织5名骨干成员同时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并处罚金197万余元,追缴、责令退赔违法所得3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