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不仅触犯法律,更是将自己和别人的生命置之度外。近日,蓬溪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就查处了一起醉驾行为。
12月18日凌晨2时许,在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中路,一辆粉色的小型轿车被交警拦停。“车窗一打开,里面全是酒味,驾驶员神情恍惚,说话吞吐,极有可能是酒后驾驶。”随即,现场交警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为205mg/100ml,涉嫌醉酒。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交警将该驾驶员带至附近医院进行了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1.6mg/100ml,属于醉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驾驶员受到了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考的处罚,同时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媒体记者 吕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