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去年,防疫用品作为生活必需品消费需求激增,在一定时间内供需失衡,成为投诉的重点。1月7日,四川省消委对外公布的2020年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显示,去年,全省消委组织共受理医疗及医药用品投诉4739件,较2019年的704件,增长5.7倍。专家分析,消费者投诉集中表现为:一是个别经营者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或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进行销售防护用品。二是经营者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口罩,对口罩配送设定条件,但未事先告知消费者。三是药店等正规渠道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脱销、供不应求,微信群、朋友圈等充斥着售卖防疫用品的信息,但进货渠道、产品质量没有保障。

  [案例]

  2020年2月,四川省峨眉山市消费者谢先生委托王先生代为购买一批防护服用于捐赠给医疗机构。王先生与成都某微商联系,并告知其使用目的。微商向王先生提供了防护服图片及价格等信息,消费者遂购买了100套防护服,总价9500元。收到防护服后,消费者将其捐赠给乐山市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发现是非医用防护服无法使用。2020年3月5日,消费者向峨眉山市消委会投诉。经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微商未明确告知和提示防护服使用范围,向消费者提供非医用防护服,未将防护服为非医用这一重要信息向消费者明确告知,其行为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致使消费者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由于一套防护服已拆封,消费者自愿不予退还。经调解:微商退还消费者99套防护服的货款,共计9405元。

  除了医药用品,疫情阻挡出行路,也让餐饮住宿退订成难题。 2020年,全省消委组织共受理餐饮、住宿类投诉8029件,较2019年2668件相比,增长2倍。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疫情突发,导致消费者年夜饭、婚宴、满月酒等用餐和住宿需求变化,不能继续履约,交付的订金、预付款等退还成投诉热点。

  [案例]

  2020年1月25日,消费者张先生向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消委会投诉,称自己居住在武汉市,前期通过携程网预订了1月26日、27日阆中市古城民宿,共在携程全额支付了1520元的订金。受新冠疫情影响,武汉市已经禁止市民出行,所以自己无法按期前往阆中市旅游住宿,自己曾和该民宿协调退房退费一事,但多次协商无果遂投诉。阆中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调解。阆中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认为,因新冠肺炎的突然爆发,武汉市限制了本市人员外出。消费者受政策影响,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同时民宿经营者在这期间也不能正常开业,所以也无法按约为消费者提供住宿场所,故双方均可适用《合同法》中的免责条款解除合同。经调解,经营者全额退还张先生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