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眉山始终坚定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统筹、高位推进,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锐气和锋芒持续发力,谱写了壮丽篇章。

  ——站位坚定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眉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全市上下党政重视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市、区(县)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指示101次,召开党委常委会83次、政府常务会30次,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健全机制系统推进。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11次、工作推进会5次,举办扫黑除恶实务培训9次,全面推动落实。出台《眉山市涉黑涉恶线索和案件进度管理办法》《眉山市扫黑除恶“一案三查”协同机制工作办法》等14个工作制度,落实“提级侦办、异地管辖、专人督办”机制。配齐配强市、区(县)扫黑办工作人员,政法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专案组、办案团队,确保涉黑涉恶案件高质量办理。

  ——长效常治成效巩固。始终严格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的14项制度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任务完成后,全市政法机关劲头不松、力度不减,2020年新立案侦查的2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3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正在有序办理。

  三年来,眉山始终坚持创新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项创新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
  

  ——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区(县)两级线索核查中心,受理举报线索4081条,办结4062条,办结率99.53%。

  ——探索创新涉黑恶案件办理进度管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7· 30”谢江案,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1· 04”彭晓案、“6·15”王福华案、“10·13”李春元案等涉黑恶案件全部按时保质审结。

  ——创新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示单”机制,采取“发点球”方式督办重点事项,“六清”行动全面完成。

  ——2018年6月13日,全省第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在眉山审理宣判;2020年6月1日,全省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第一起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眉山顺利开庭。

  ——在全省率先总结提炼线索核查、案件侦办、提前介入等14项行之有效的制度成果,省扫黑办印发全省推广借鉴。

  记者 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