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之路

  “保姆式”监督指导促草案获表决通过

  2020年6月11日,成都中院分别依法裁定受理川煤集团、华荣股份重整两案,6月28日,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依法指定了管理人。为确保案重整工作有序开展,成都中院确定了管理人工作周报告、月总结制度;列出时间表,倒排重大事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保证重整进度及时完成。

  川煤集团债务规模大,在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川煤集团普通债权所能获得的清偿率为16.64%,华荣股份普通债权所能获得的清偿率为0%,且债权类型复杂,涉及银行贷款、债券、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债权、工程款、经营往来等。如何平衡多方主体利益,以最合理的代价全方位化解川煤集团债务风险?

  合议庭明确要求,管理人加强与债权人的沟通,回应并平衡各类债权人的诉求,争取其理解和支持;同时,关注清偿方案的公平性、后续经营方案的合理性,让企业真正通过重整获得新生。

  重整计划草案先后修改多次,合议庭对每一稿都进行了实质性审查,对方案的合法性、公平性、合理性提出意见,督促管理人修改、补强;同时,实时跟进债权人意见收集整理情况,密切关注管理人与债权人沟通情况和债权人意见反馈。

  去年12月,经债权人组、出资人组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获表决通过。当月23日,成都中院分别依法裁定批准川煤集团、华荣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川煤集团、华荣股份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