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工作开展以来,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创新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近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巡查,现场查获某鱼火锅店4名员工正在处理的形态类似野生鱼的鱼,重量约3斤。店主赵某交代,该鱼为野生鱼,从农贸市场小贩手中购买,准备当晚销售给顾客。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立即停止涉嫌违法行为,并依法扣押了正在处理的野生鱼。

  同时,执法人员检查某鱼庄时,在点杀区内发现一组鱼缸里有若干种鱼,其中一个鱼缸上标注有“野生石钢鳅鱼”的池中约1.5斤鱼,一个标注“中华鲟”的大池中有2条鱼。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两种鱼进行登记保存。

  经法定机构鉴定,某鱼火锅店处理的野生鱼学名山鳅(地方名:瓦鱼子、麻鱼子),是四川省天然水域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野生水生动物,属于长江上游特有鱼类,鉴定为野生鱼。某鱼庄销售的“中华鲟”为俄罗斯鲟,“野生石钢鳅鱼”学名为短体副鳅(地方名:钢鳅、红尾子、红尾巴)。短体副鳅属底栖型鱼类,是四川省天然水域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野生水生动物,属于长江上游特有鱼类,鉴定为野生鱼。

  峨眉山市某火锅店和某鱼庄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上述2起案件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处理,目前已对其中一家商户进行了罚款及批评教育,并将查获的活体短体副鳅进行了野外放生。

  对于另一家餐馆的处罚正在进行中。

对查获的野生鱼野外放生对查获的野生鱼野外放生

  据介绍,我市将坚持把长江“十年禁渔”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累计印制张贴禁售通告500份,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40户次,整改店招、菜单、标签18处,检查网络经营者132户次,积极打造全民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