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夜审讯 还原作案经过

  2020年12月,先某来到眉山,在与相识多年的好友王某通话中得知,王某在视高街道一工地上做管理,急需租赁两台挖掘机。先某遂产生了以租赁挖掘机到王某工地干活为幌子转卖挖掘机的想法。

  回到乐山,先某在网上积极寻找挖掘机出租信息,先后与挖机老板邓某、李某取得联系,并邀请他们“实地考察”,从而打消其顾虑,取得信任。

  签订合同时,李某要求查看身份证,先某谎称未带,以张某某的假名与李某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以每台每月5万元的价格租赁,由邓某、李某聘请挖掘机师傅。

  几天后,因工地原因,挖掘机停工了,先某害怕邓某、李某生疑,担心欲卖挖掘机的事败露,一是扯谎说“工地上在扯皮,过一段时间再开工”;二是骗取挖机师傅信任,以挪车为由偷配了挖机钥匙;三是积极寻找买家,通过二手挖机平台联系上平台工作人员杨某。

  杨某验过挖机后,几经交涉,先某说自己在“吃”官司急需用钱,将两台挖机以54.7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杨某客户。

  拿到钱后,先某更换了手机、手机号、通过他人租赁房屋等方式逃避警方追捕。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先某终未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目前,犯罪嫌疑人先某因涉嫌诈骗被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片由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