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反复查看视频后,细心的办案民警发现了蛛丝马迹。民警陈心宇说:“发现了一个细节,就是驾驶员发的这个超速的视频里面,他的挡风玻璃的左上角有某某汽修厂,进行过保养的一个标志。那么我们顺着这条线索摸排到了该家汽修厂。在该家汽修厂确定了这辆蓝色的保时捷。”

  接着,民警循着线索找到了两家租车公司,在负责人的陈述中确定了该车的驾驶员张某某。

  据租车公司负责人陈述:“该车在重庆,租车的是一名女顾客,她在1月5日晚乘坐飞机到达重庆,约定在江北机场交接车辆。该车当天下午由公司员工驾驶,从成都出发送往重庆交给客户。民警立即传唤了该公司员工张某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调查,张某某刚从大学毕业,因酷爱性能跑车,于是到应聘到该租车公司工作并负责接送车。这样可以让自己更多接触到这类车辆。”

  张某某说,因为驾驶车辆送车到重庆去给客户使用,在行驶到成资渝高速,第一是因为路况较好,第二因为新开通的高速车也不是很多,就想体验一下车辆的性能,于是就一时兴起将车辆提速到了229公里每小时,并在超速的行驶的同时使用手机拍摄了视频上传网络。

  张某某因严重超速,记12分、罚款1900元;因驾驶机动车使用手机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被记2分、罚款200元,两项违法共记14分、罚款2100元。这也是四川高速公安一分局近年来打击查处的最严重的超速违法案例。

  (素材来源:四川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