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过公路时要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可还是有很多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不仅闯红灯,离斑马线仅一步之遥,也要横穿公路,结果不仅要忍受身体被撞后带来的疼痛,还要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2月6日早上6时45分许,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资阳市雁江区铁路桥红绿灯路口,一辆川M号牌小型轿车撞倒了一名横过公路的行人,造成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戢焕明火速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勘察处置。经查,驾驶人杨某,资阳市雁江区人,持有“B2E”型机动车驾驶证。据了解,当天早上杨某驾驶车辆由芭蕉林往西门市场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该路口,杨某按指示灯正常通行时,从斑马线旁约1米处的车流中突然窜出一名背着背篓闯红灯的行人刘某,杨某避让不及,将刘某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杨某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

  目前,刘某因全身多处骨折,仍在资阳市骨科医院住院治疗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认定行人刘某因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轿车驾驶人杨某在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凌敏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