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袁城霖

  2月9日,达州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党支部书记、主任庞厚武等人公款旅游问题

  2018年6月21日至25日,庞厚武和工作人员戴孟权参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组织的培训,于6月22日上午至6月24日上午参加培训日程外的参观活动,并将参观活动费用3440元以培训费名义公款报销。2020年7月,庞厚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戴孟权受到书面诫勉处理。

  (二)原市矿山(危化)救援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余文楷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

  2017年5月,原市矿山(危化)救援大队(现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支队)搬至达州经开区(现达州高新区)新办公场地,并设立了单位伙食团。达州市长天技能培训有限公司职工在该伙食团就餐,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交纳就餐费。经查,2017年7月,对达州市长天技能培训有限公司累计交纳的46344元伙食费,余文楷未按规定安排单位财务部门管理,而是交给了单位办公室保管,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2020年8月,余文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