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2月10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布3起大气污染防治典型案例。其中,四川省鼎瑞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在暗访督查组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后依然拒不整改,被罚款10万元。

  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宜宾市宜屏快速通道旁B2-03地块项目拒不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2021年2月6日,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暗访督查组在暗访时发现,位于宜屏快速通道旁的B2-03地块(川滇黔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在暗访督查组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未湿法作业、裸土覆盖不到位、车辆带泥上路。经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案调查,于2021年2月7日对四川省鼎瑞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的土石方分包公司)罚款人民币10万元;对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公司)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

  案例:张道金露天喷刷油漆污染大气环境

  2020年8月3日,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屏山县王场工业园区检查,发现一处刚完成漆面作业还未组装的建筑施工吊塔设备,经核查,是张道金安排人员在露天喷刷油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宜宾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2020年11月13日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

  案例:自贡华亦彩灯饰有限公司违反环评制度和大气污染防治法

  2020年11月3日,自贡自流井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开展冬季大气攻坚帮扶时发现,自贡华亦彩灯饰有限公司在租赁厂房内进行彩灯制作加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该项目应当编制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但该公司未编制报批环评文件。同时还查明,该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对加工产品进行集中喷漆,喷漆场所未密闭且未安装、使用污染治理设施。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2月4日决定对其违法行为合并处罚2.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