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16时33分许,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市城区皇龙路口,一辆出租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驾驶人轻微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林传龙火速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处置,赶到现场后发现,三轮车驾驶人已被送往医院医治,出租车横停在道路中央,车头受损严重;电动三轮车被撞停在路边后,又剐蹭到道路旁边停放在停车位上的一辆小型轿车,现场散落着车辆碎片。民警随即疏导了围观群众,询问了出租车驾驶人事发经过,并调取了事发路段监控视频。
经查,出租车驾驶人陈某,资阳市雁江区人,持有“C1”型机动车驾驶证。据陈某介绍,事发时他驾车正由新城路往仁德西路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其未注意观察路口来车情况,且在路口实线处违规掉头,撞上了正常行驶通过该路口的电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被撞后剐蹭到路边停放的一辆小型轿车,造成三轮车驾驶人受伤,三车受损。事故发生后,陈某随即下车查看伤者情况,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
所幸三轮车驾驶人伤势并无大碍,事发第二天已出院。目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认定出租车驾驶人陈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资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驾驶机动车经过路口时一定要提前减速,观察路口来车情况,严禁出现违规掉头、闯红灯、压线行驶、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凌敏 李凤洁 四川法报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