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今年春节期间,四川烟花爆竹大量燃放,环境空气质量反弹幅度大。经测算,烟花爆竹燃放对全年PM2.5平均浓度贡献0.4%,同比增加0.25个百分点。这是2月23日记者从2021年四川重点城市烟花爆竹管控专题视频会议上获悉的。

  实际上,今年全省21个市(州),绝大部分县市区都采取了限放禁放措施,全域禁放达39个,占比20%;采取限放措施的148个,占比75.9%。然而,春节期间,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暗访暗查发现,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存在源头管控不到位、禁燃禁放力度减弱等问题。此外,禁放区划定也存在局限。部分城市虽然划定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但仅限于主城区,对周边重点县、传输通道县(区)、城乡结合部未限制,导致烟花爆竹燃放影响全市。

  为此,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大气污染防治使命感紧迫感,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深入分析大气污染形势,严控烟花爆竹燃放,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会议指出,要突出管控重点,集中力量狠抓落实坚决开展污染防控。坚决盯紧元宵节,杜绝发生类似春节期间的污染问题。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内的小区公寓、河边公园、空旷地带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管控。着重抓好储存、销售、燃放等环节,查封扣押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待售品;加强禁燃区内巡查执法和应急处置的力度,坚决查处在禁售区内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家。

  会议要求,要压实各级责任,切实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效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领导有力、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态势,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见效。

  下一步,针对烟花爆竹管控,会议还围绕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举措。

  禁限放区域、时限管控方面,四川将把工作范围扩展到城市周边、重点县(区)、传输通道,严格控制在售烟花爆竹的规格和品种。在禁燃区外的县区,尤其是对主城区空气质量影响大的区县,将按照禁燃区要求开展禁燃禁放。

  源头治理管控方面,今年四川将严禁新办生产销售许可,引导商家逐步退出市场,逐步在全省范围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执法检查工作方面,元宵节前,应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将开展烟花爆竹管控专项行动。

  在追责问责方面,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将对元宵节期间全省各市、县空气质量开展单日排名,对管控不力导致空气质量重度及以上污染的要通报批评。

  在宣传引导方面,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冷光烟花也纳入了烟花爆竹管控,在婚庆等活动上燃放冷光烟花的须向相关部门报告,禁止为营造效果燃放钢丝棉等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