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喝了酒的驾驶员上路行驶,面对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他竟选择强行冲关,近日,该驾驶员蒋某鑫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

  2020年10月22日,犯罪嫌疑人蒋某鑫饮酒后驾驶号牌为“苏JG7**D”小型轿车从乐山中心城区海棠湾巷出发沿海棠路往赛公桥方向行驶,22时09分,当其行驶至乐山师范学院后门附近路段时遇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张公桥中队民警检查,蒋某鑫为逃避检查,竟冲关往肖坝路方向逃窜,在其逃窜至肖坝路斑竹印象红绿灯路口时,执勤民警上前拦截,蒋某鑫再次掉头继续往滨河路嘉州宾馆方向逃窜,22时14分,蒋某鑫逃窜至叮咚街时被迫靠边停车接受民警检查。

  民警将其控制后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37毫克/100毫克,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至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依法提取血样。

  经检测,蒋某鑫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6.0毫克/100毫升,蒋某鑫案发时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近日,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当事人蒋某鑫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记者:罗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