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袁城霖

  近日,达州市大竹县人民法院发布一起诈骗罪案例。被告人易某某借款622万元网络赌球,其中599万余元无法归还。易某某最终获刑十四年,并被处罚金30万元,以及被责令退赔599万余元损失等。

  据悉,被告人易某某,男,1989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原系某银行大竹县支行某分理处主任。2018年10月,被告人易某某开始参与网络赌球,后输掉积蓄。同年12月,被告人易某某开始担任某银行大竹县支行某分理处主任。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易某某虚构买房、投标、完成业绩、做生意、还贷等理由向杨某某等14人借款共计622万余元。借来款项大部分用于网络赌博、填补亏空,致使599万余元的借款无法归还。

  2020年9月,大竹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件。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借款用于网络赌博、借新还旧,致使599万余元的借款无法归还,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易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大竹县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易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判处被告人易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责令被告人易某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599万余元;扣押在案的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被告人易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1年3月,二审维持原判。

  大竹县人民法院警示:被告人易某某作为一名年轻的党员干部,原本拥有光明美好的前途。但他沉迷网上赌球,输掉钱财,丧失底线,终付出惨痛代价。无论身处哪个行业和工作岗位,都应坚守法律底线,严格依法履职,涵养高尚情操,明法理、守底线、知敬畏,切勿行差踏错,否则为时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