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 叶寒冰

  负责司法、社会稳定、信访、人民防空以及国防动员等工作。领导公安厅工作。

  分管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省信访局、省人防办(省民防局)等单位。

  联系四川省安全厅、驻川部队、武警、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单位。

  副省长 李云泽

  负责金融、商务、外事、经济合作、市场监管、民营经济、口岸物流、服务业等工作。

  分管商务厅,省外事办(省港澳办)、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食安办)、省经济合作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单位。

  联系省台办、省侨办,成都海关、粮储四川局、人行成都分行(省外汇管理局)、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省友协、省侨联等单位。

  副省长 曹立军

  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水运、邮政、铁路、航空)、林草以及地震地质灾害防救、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口),省林草局(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省地矿局、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等单位。

  联系省邮政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成都铁路监管局、省地震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