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合同诈骗

  一审获刑10年

  接到报警后,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介福路派出所马上成立专案组,并向船山分局汇报情况,开会研判案情。2019年5月15日,犯罪嫌疑人唐某落网。

  落网后,唐某拒不承认自己诈骗,称自己只是欠了钱,并向民警交待了购买酒的供货商。但是,民警通过唐某提供的名字,多方查证,始终找不到他所说的供货商。

  “在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后,我们开始侦破,但由于案件涉及到的账户很多,人很多,难度比较大。再加上唐某拒不配合,就给我们破案增加了难度。”杜高峰说。

  通过大量的调查核实,民警发现,唐某在取得预付货款后拒不发货,亦不返还货款,将余某某部分款项用于玩乐,还购买了两辆车,在抓获前夕,又将两辆车卖出去,转移财产。另外,唐某把刘某的50万元款项直接打给任某某,用作工程入股。

  唐某落网后,公安机关立即启动追赃程序,通过民警的不断努力,最终,民警帮忙追回了近百万元货款。

  “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案件事实清楚,虽然一波三折,但经过民警的不懈努力,终于将唐某绳之以法。”据介绍,今年4月初,船山区人民法院对唐某进行了一审宣判,因涉嫌合同诈骗,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骗子的套路五花八门,面对从天而降的“馅饼”,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涉及大额交易更要多方核实,防止掉入“陷阱”。

  (全媒体记者 贺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