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石小宏

  为认真抓好2020年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深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改革,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5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督察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全面组织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增强监管合力,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

  《通知》对照督察反馈的5个方面18项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按期整改销号。

  清理医疗机构冠名不合规行为

  针对“政府履行主导责任还需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管合力尚未真正形成”方面的问题,《通知》要求,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和职能职责,细化综合监管各项工作措施。制定年度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将综合监管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对部分市(州)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 坚持不定期召开厅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每年召开厅际联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重要工作。

  强化卫生健康部门内部综合监管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持续优化和整合“四川智慧卫监”、医疗“三监管”和“在线监管”等信息系统,建立权威、统一、高效的监管平台,逐步实现部门内监管“一张网”格局。

  清理民营医疗机构冠名中含行政区划名称、公立医院名称含“协和”“同仁”“华山”“湘雅”“齐鲁”“华西”“同济”等知名医院识别名的情况,依法责令更名整改。对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清理整顿违规使用知名医院相关字词专项行动。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强化对处方药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农贸市场、餐馆等的执法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冷链食品销售采购索证索票,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

  对涉医违法犯罪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针对“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通知》要求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成常态化有效的协同监管机制。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和问题突出的医疗卫生领域,多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加大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

  根据医保政策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督促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严格落实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实现医保经办业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服务标准“六统一”,促进各项医保经办业务标准化、规范化。

  卫生健康、公安、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信息共享,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依法依规按程序采取失信惩戒。将医疗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纳入全省“行刑衔接”工作前期项目,加大推进力度。制定“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流程,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加强公安、卫生健康、药监、医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涉嫌骗保、非法行医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的协作机制,切实增强联合惩戒效能。

  对涉医违法犯罪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