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徐梓胜)5月14日,乐山新闻网报道了一位占道经营的卖菜嬢嬢龚某某,不仅不听城管工作人员的劝阻,还耍起了横,动起了手,扯坏执法人员的衣服,抓伤执法人员身体,蛮横不讲理的行为引来围观市民谴责。

视频截图视频截图

  由于龚某某阻碍正常执法,市民报警后,警方经过调查后,对她做出了处罚。5月17日,记者从市中区公安分局青江派出所了解到,龚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阻碍国家机关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市中区公安分局青江派出所副所长熊美告诉记者,龚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龚某某已经公开道歉并受到法律制裁,对她的行为我也已经原谅!“当事人李黎说,城市的大环境是靠大家努力来创造的,希望龚某某吸取教训,今后不要再去占道经营了,同时也希望更多的市民朋友积极维护好身边的环境,做文明市民,做文明商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