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记者5月27日从自贡市交警支队获悉,5月2日,自贡市大安区大安寨隧道内发生一起交通安全事故,事故双方当事人一个驾驶车辆“逆行”,另一个“醉驾”,结果两败俱伤。
当晚19时许,郭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车从大安杨家冲方向经大安洞口井往自贡火车北站方向行驶,19时28分,行驶至大安寨隧道内时,与对向由赵某驾驶的川CCK181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郭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自贡大安交警处置事故现场时发现,郭某有一股浓烈的酒味,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显示其涉嫌“酒驾”。随后,在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提取郭某静脉血液备检。经四川联立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某驾驶的无号牌“创美牌”电动二轮车属机动车类的摩托车;郭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435.3mg/100ml,属于“醉驾”。
据了解,郭某当晚饮酒后驾车前往杨家冲小区去了朋友家谈事情,而后从杨家冲小区出发经洞口井、大安寨隧道前往自贡火车北站。不料行驶至大安寨隧道内遇上驾车逆行回家的赵某,结果发生了此次交通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安区大队依法对该起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认定,郭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赵勇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规定右侧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调查,现该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视频由自贡市交警支队提供